槟城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于2021年10月26日参与修订《2011年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法令》辩论讲词。
谢谢议长先生。
我也想就 《2011年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法令》的修正案进行辩论。众所周知,这项主要法令已明确说明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机构(PIDM)继续存在的规定,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管理和回教保险和保险福利保障制度皆在此法令下受到保障。
我阅读了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机构的年报,发现报告指出 2020年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总综合收益为存款保险基金的 2090 亿令吉和回教保险和保险基金利益保护基金的840 亿令吉。这与 2019 年相比有所下降。2020 年的两个基金为 2.93 亿令吉,但在 2019 年实际上为 5.04 亿令吉。
因此,它减少至约2亿令吉。所以,尽管保险基金的存款总额在 2020 年底为 29 亿令吉,回教保险和保险基金为 18.9 亿令吉,但我还是要求部长解释这两项基金的收入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我要求部长给予解释。
我也读到这份报告,受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机构法令保护的存款占全额存款保险总额的 30巴仙,即存款人总数的 96巴仙。而人寿保险则达 99巴仙 ,这是很好的表现。至于一般保单则达96巴仙。因此,对于银行和一般保单只有 96巴仙。我建议增加每位存款人在银行账户的保额25万令吉以及每位受保成员的保险利益 50万令吉,以便可以为存款人和保单持有人提供更高的保障。
这样它就可以达到高于 96巴仙,也许是 99 巴仙的数字。鉴于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机构已取得不俗的成绩,但我们也希望将安全网提升至更大,以便存款人可以获得更高的保障,也许是 30万令吉或40万令吉,这需取决于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机构的技术和财务审查。
我想提出的是,至今我们的金融体系已经迅速发展。存款不仅存入银行,也不仅用于保单保险或回教保险,而且还用于电子钱包新形态的发展,不过我们并没有提供任何保护,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机构并没有为Touch 'n Go存款形式的电子钱包、GrabPay、支付宝、电子钱包等提供保障。
电子货币的最新发展,即将钱存入在电子货币中。国家银行发布征求电子货币(e-money)的意见稿。我们为电子钱包存款提供了哪些保障?我们又为电子货币提供了什么保护?至今没有。
我想请财政部长和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机构,以基准衡量我们的保障权益,以期与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IADI)一致,以根据国际标准衡量我们的表现,并确保存款保障和保险单以及回教保险这类保单可以真正以最低的成本,尽可能地保护人民的利益。这就是我的演词。
谢谢议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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